保育员是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教育的人员以及负责班级清洁卫生及物品的保管工作,辅助教师和保健人员做好婴幼儿生活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工作的人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凡保育员职业资格可以从事幼教、儿童研究所、社区服务、家庭等方面的工作。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共设五个等级,自高到低依次分别为:初级保育员(五级)、中级保育员(四级)、保育员(三级)、保育员技师(二级)、保育员技师();目前保育员鉴定中心一般只鉴定初级、中级、保育员。
一、报名条件:
初级:年龄满18周岁
中级:年龄满25周岁
:取得中级保育员年满5年以上
二、培训时间:
开课时间:每个月月底
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7:00
培训周期:共2天(一个周末)
培训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社原办公室5楼508室
三、培训费用:
初级:1010元
中级:1210元
:2010元
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相片采集等。
咨询联系人:梁老师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社原办公楼5楼博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