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育员上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②或相关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
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保育员申报资料
纸质档:
1、个人申请表(按模板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电子档:
1、白底照片(25k以下,身份证号命名)
2、身份证(姓名+身份证)
① 相关职业:包括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下同。
② 本:包括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
③ 相关:中职相关包括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助产;
高职高专相关包括: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普通高校相关包括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教育学,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