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发布实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包括: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及GB/T 33251-2016《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批准发布。
处理条件和过程: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三个月以上;
2:企业具备以下知识产权相关证书(一份即可):
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作品注册证书、著作权注册证书(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册证书)、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等;
3:不属于国家信用信息不诚实主体;
4.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体系建立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5:申请单位无恶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6:建立形成文件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实施三个月以上;
7:完成内部审计和管理评审;